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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 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座谈
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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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下午,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院长李彬、专家顾问董坤、副院长许晓燕、研究员李晨,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座谈。宝安检察院作为全国第一批企业合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动成立全国首家区级合规委员会,成员囊括全区35家机关单位,统筹整合全区企业合规资源;首创独立监控人制度,得到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肯定。

会上,宝安检察院首先介绍了前期探索独立监控人制度的工作情况。独立监控人由检察院联合司法局从社会选任,协助企业出具合规计划并监督整改,最终出具合规整改报告,供检察机关评估参考。在《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发布后,宝安检察院依托宝安区合规委员会,推进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一起走私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宝安检察院还就企业合规工作制度建设、行刑衔接等方面做了介绍。

听取宝安检察院介绍后,双方就“可适用合规的案件范围”、“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费用支付”、“合规验收互认”、“合规考察期”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尤其是针对业界普遍关心的“有效合规标准”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研讨。

此次调研,是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对企业合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又一重要举措。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将进一步总结完善合规理论,指导合规实践,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合规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于2021年6月成立,是国内成立较早的研究和提供企业合规业务的专业研究院之一。研究院成员经过数年司法实践的磨砺与锻造,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合规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业务体系,能够纵向辐射企业运营全局,横向辐射多个行业领域,为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危机处置、法律体检等多维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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